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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民俗、习惯、伦理和法律
时间:2023-02-06   浏览:695

第四章    民俗、习惯、伦理和法律

为人类有机体,每个人受到来自一系列冲动或内驱力的激

发。它们包括对食物、空气、排泄、体温调节以及性满足的基本生

理需要。还有对荣誉地位,他人反应的社会性需要,一旦基本的

需要得以满足,这第二位的驱力就上升到重要的位置。一切社会

都运用适当的手段控制人的这些需要。学会依据自己的文化环

境所排斥的东西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人通常被认为是正常的或善

于调节的人。

 

选择控制我们满足需要的习惯,通常根据深植于我们意识

中的对事物或行为的善与恶的假设。基于这些前提,每种文化都

发展了相对稳定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一种习惯都与整个生

活方式建立着特殊的联系。因此每个社会对于服饰都有接受的

标准,一些服饰行为方式是“正确的”、“合适的”或“相称的”,另

外一些则被认为是“错误的”、“不合适的”或“不相称的”。社会习

惯,诸如影响服饰行为的规范,可以更为明确地使用民俗、习惯、

惯例、礼仪、风尚、伦理或法律等词语来表述。虽然这些词语在表

达形成特定文化群体的总体行为方式时常常可以互用,但每个

词语的实际涵义还是有些细微的差别。

·65·

 

 

多数社会科学家情愿使用“规范”一词来概括所有的社会习

惯,给上述各个词语限定更为严格的涵义。虽然所有这些词语都

被认为是社会规范,但是根据所要求的行为约束力的程度来看,

它们还是有差别的。

 

风俗一般作为做事的常规方式而被接受,但不必严格遵循。

在某种社会情景中,一个男人可以忽视我们的民俗而拒绝系领

带;他也许会被认为有点粗俗,但不一定会为此而被排除出这个

群体。

 

习惯与民俗的界限似乎难以分辨,但是习惯一般孕含了一

种深植于传统的社会习俗。许多习惯最初都与巫术或宗教实践

有联系,因此带有某种尊严。一个男人在教堂里因为没有脱帽而

受到的惩罚远比他在女士面前没有脱帽而受到的惩罚来得严

 

伦理是指包含“正确”或“错误”的道德判断的社会规范。服

饰习惯从总体而言,以某种方式与社会对于两性关系的控制有

关,它属于群体的伦理规范的一部分。穿着违背端庄或正派的标

准往往被认为是对社会安定的威胁,因此违犯伦理要此违犯习

惯或民俗所受到的惩罚更为严厉。

 

禁忌仅仅是消极的伦理规范。一种伦理规范告拆你应该穿

什么,一种禁忌告诉你不许穿什么。

 

法律是由政治权力制定并由国家机器实施的社会规则。尽

管在过去的时代里,有关反服饰奢侈的法令是相当普遍的,但是

在今天,用法律条文对穿着有所规定已经是很少见了。然而许多

州和大多数城市仍然保留着禁止不适当裸露的法规。在不同的

地区对于什么是不适当裸露的解释还需要进一步澄清。但是任

何规定,经过受命当局实施,也许就被认为是法律(如军队制服

或学生制服的规定)。

·66·

 

所有这些社会习惯都有重迭部分,以致不可能在它们之间

使用精确的界限予以划分。我们把它们看作是一个从认可行为

到强制行为、从非认可行为到禁忌的遵循与实施的连续过程,而

不再区分清楚类别界限,我们总是能够看到某些背离法则的事

实,使那些精确的定义变得复杂化。群体中的个人所感觉的强制

可以从毫不顺从到小心谨慎的过于顺从而反应完全不同。

 

然而,我们是如此倾向于把自己的文化习惯所允许的服饰

行为假设为自然的和固有的(“男人当然要穿裤子!要不然他们

穿什么?”)。把自己社会的实践作为评判其他模式的标准仅仅起

到了强化或加强这个社会已经存在的规范的作用,而且是对服

饰习惯的民族中心主义的观点。

 

有关时尚的革新和接受将在本章的其他部分作更为详细的

讨论。但是在此应当指出,时尚也是社会规范系统即一部分。因

为时尚稍显即逝,较少地深及传统,对它们的变化的观察也较为

容易。但是,所有的社会习惯都会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变化。环境

的根本变革往往会与现存习惯相抵触,而习惯会逐渐朝着与时

代精神相协调的方向变化。影响时尚变化的诸多因素同样也会

引起这一时期其他民俗、习惯、伦理和法律的变化。区分时尚与

其他社会规范的唯一本质特征与时间有关,习惯和分辨一种社

会风尚的特性要联系它的持续时伦理更为顽固,但是它们并不

更有理性、更符合逻辑必然性,它们只不过较为持久。一种社苦

习惯是“正式的”,仅仅因为它是习得的,为大家所承认。

 

  • 民俗和习惯

穿着方式或实践的民俗和习惯都是代代相传的。它们是在

较长一段时间中建立起来的。奈斯特龙曾对时尚与习惯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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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他解释说,对同代人的模仿为时尚,而对长者的模仿为习

惯。穿着的民俗,无需赏罚,通常是很顽固的。例如,男子上衣

的钮扣总是钉在右侧门襟上,而女子上衣的扣子则钉在左侧。对

于这种习惯有如下解释:男人用他的左手扣解钮扣,可以腾出右

手继续把握工具或刀剑来工作或战斗,而女人则习惯于用左手

抱孩子,可以用右手扣解钮扣。不论其起因如何,习惯还是保留

着。但是如果一位蹩脚的女裁缝把一件上衣的钮孔开到了另一

侧,能够发现这个错误的也许只有穿着这件衣服的人。违犯这种

规范几乎不会导致社会责难,穿着者也不会遭受惩罚。

 

习惯象民俗那样变化缓慢,尤其是那些包含强烈的情感或

精神因素的活动,诸如婚礼、葬礼、毕业典礼和其他宗教的或庆

典的场合。当这种规范遭到破坏,人们的反应会从温和的批评到

强烈的谴责而不等。一些有关礼仪的书籍详细地阐述了这些习

惯,尽管它们并不能囊括美国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和道德集团

的种种现状。

 

也许没有比区分两性性别更为根深蒂固的服饰习惯了。几

个世纪以来,我们的习俗一直是男性穿着裤子,女性穿着裙子。

正如妇女所关心的,随着体育运动和功能主义的影响日趋增大,

致这些习俗界限不断地放松,但是至少在美国社会,男性还没

穿着裙子的。然而,这种区别远不是一致的。许多传统的妇女

服装包括某种类型的裤子,而许多强健的男性也会以他们的裙

子为荣。

 

围着印度腰布或穿着苏格兰褶迭短裙的特别的外国游客会

在美国米德尔敦城的大街上吸引许多好奇的目光,但是人们知

道那是他们的穿着习惯的不同,也就不会引起社会的谴责。然

①《时装经济学》,保尔,奈斯特龙著,纽约罗纳德出版公司1928年版。

·68·

 

而,如果有一位米德尔敦的男市民胆敢在梅恩街上穿着一条齐

膝的裙子,那么他一定会遭到其他市民的(1)嘲笑或奚落,(2)怀

疑(精神是否正常),(3)回避(假装不认识)或者(4)检举(报告警

察)。

 

这是赏罚行为的社会基本体系。轻微地违犯规则(如违反一

种民俗),只会引起温和的反应——逗乐的一瞥或一两声嘻笑。

当背离规范更为明显时,群体的责难也会随之增强。怀疑一

个人的精神状态就是假定他“不正常”,因此对他不再信任。当这

种怀疑强烈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不再希望和他有所联系,要么回

·69·

 

本页全图

·70·

 

避他,要么拒绝他参与群体活动。如果我们报告警察,那就意味

着我们认为他已构成犯法。

 

可是,最有效地制止违反习惯的行为不是来自外部的约束,

而是由犯罪感、羞耻感和窘迫感而产生的内在自律,或者仅仅由

于自律作用。一个男人没有系领带而其他人都系着的时候,他只

是感到有些不舒服,但是如果他忘了穿裤子,他就会感到极为窘

迫而遭受折磨。

 

在一个世界城市或国际性社会中,来自不同文化的各种习

惯形成一种气氛,在这种气氛中,不管你穿戴什么都不会有人见

怪。在较小的同族社会里,由于被广泛地运用和接受,各种习惯

就比较强大,而且比较顽固。

 

多少年来,西方文化中也许没有比传统的结婚礼服更为统

一的服饰习惯了。即使长长的白色礼服和透明的面纱并不符合

所有社会的习惯,那种新婚夫妇的特殊装束也会有大多数文化

的共同特征。几个世纪以来,白色礼服始终是英国和希伯莱新

娘的穿着,象征着她们的清白贞洁。实际上,这种习惯可以追

溯到古希腊时代,但是它没有延续下来。古罗马的新娘增加了

一条红面纱,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大多数欧洲的新娘仍然穿

戴红色。红色被认为具有驱赶魔鬼的力量,它一直是印度的传

统色彩。

 

历史上婚礼面纱的意义比服装本身大得多。它的来源被认

为是多种多样的。事实上面纱出现在中国、朝鲜、缅甸、波斯、俄

国、保加利亚和大多数文明中,包括古代和现代。然而,面纱的象

征意义各不相同。最初人们相信面纱能够保护妇女免遭邪恶,更

为广泛流传的也许是这种观念,面纱可以遮掩新娘的花容,使她

免遭众人的觊觎。

 

虽然男性最好的服装样式基本相同;但是新郎通常也要穿

·71·

 

上特殊的服装。在许多文化中,新郎结婚那一天打扮得就象帝

王,他穿戴得象一个首领,一个王子或骑士。我们自己的习惯并

没有太多的不同,有一种向新郎出租结婚礼服的公共业务,它公

正地表明,新郎并不期望自己的崇高地位持续太长时间。

 

同样,其他仪式上的穿着,诸如命名仪式、坚信礼、受诫

礼、葬礼、加冕礼和按手礼,也是习惯的问题。在宗教仪式、

议会开幕以及其他政府庆典上穿着的礼服几乎总是按照惯例的。

 

我们许多传统的合法性现在越来越受到变化中的生活方式

的挑战。70年代初期人们打破婚礼常规,在树顶、马背、牧场、海

底举行婚礼,真是不可思议。母亲们和姨母们为此几乎昏倒,父

亲们则断言整个社会系统行将分崩离析。这种例子俯拾即是。故

意违反广泛接受的习惯是一个社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的象征。

新的婚礼形式是妇女角色变化、婚前性行为、群居以及不断上升

的离婚率的必然反映。

 

习惯的突变总是比长时间的缓慢变化更使人感到惊讶。50

年代以前,总统出席就职典礼一直穿着下摆裁成圆角的正式礼

服,头戴高顶丝帽。艾森豪威尔总统首次改用非正式的翘边帽。

十年后,肯尼迪总统又对这个传统予以一击,他在出席会见外国

使节的白宫年度招待会时没有系白领带,穿燕尾服。对于这种明,

显轻视传统的做法,公认的反应可以从以下报纸的社论中窥见

一斑:

从正式到稍带漫不经心的这种背离并不是利用时

机。对于时机的感受和为此适当地穿着可能孕含着文

明的改良。

“漫不经心”一词的含义近来被处处滥用,它常常

意味着懒散和不修边幅。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成套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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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到运动茄克只是迈出了一小步。

这些变化逐渐为约翰逊总统铺平了道路,他在就职仪式上

穿着一套灰色牛津制服,戴着黑色软呢帽。尼克松稍许恢复了一

些传统,在1973年的就职仪式上他选择了还算正式的白昼礼

服。丝帽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那时已是很清楚了。

 

二、服饰和伦理

当各种习惯被提高到有关社会安宁的水平时,它们可以被

描述为文化伦理了。世间一切社会中,两性活动的节制显然是由

各种禁忌和限制来达到的;大多数禁忌和限制被认为对发挥血

缘关系的有序功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服装在刺激或削弱性兴

趣方面所起的作用便成为任何文化道德标准的象征。总之服饰

与性之间的关系集中于裸露和遮掩的程度,或者对身体的某些

特定部位的强调。

 

观察者偶尔易于将自己文化中的礼仪和伦理看作是唯一正

确的。他能够看到异域文化中服饰行为的古怪方面,却看不到自

己文化中的这些现象。然而从历史的和人类学的角度,我们可以

把自己的道德模式看成是许多变式中的一种,是一种地域性的

(非逻辑的),暂时的成见。

 

在任何服饰礼仪的讨论中,必然考虑各种可能性,从全身裸

露到全身遮掩。一位美国人对几个非洲内地部落居民进行了直

接观察,接着又对穆斯林文化中心之一的喀土穆的居民进行

①  《肯尼迪总统“不系白领带”预示了一种令人不快的时尚》,《内华达州日报》

1962年6月l0日社论。

②  喀土穆喀土穆是苏丹首都。——译者注

·73·

 

了研究。他发现那些习惯于赤身露体的原始人对人体缺乏自我

意识,他断言,无犯罪感的身体裸露“是世界上最为正常的、非淫

欲的日常行为。”与此相反,喀土穆的妇女穿着宽大的外衣,戴

着面纱,除了眼睛之外,全身都包裹起来。一个年轻女子偶尔解

开面纱,会用非常窘迫的眼神张望,又迅速地用面纱蒙住脸。人

们也许要问,解开面纱的穆斯林妇女觉得自己比那些全身只挂

一串珠子的女人裸露得是多了还是少了?

 

即使我们接受这种理论,天生的羞耻感是人类普遍的心理,

我们仍然可以援引大量例证来说明,这种羞耻的假设与身体的,

①《裸体》,托马斯-斯特林著,《假日》1964年8月。

·74·

 

裸露并无必然的联系。例如:在巴西的苏耶印第安人中,不论男

女都不会因为赤身露体而感到丝毫窘迫,但是如果没有带唇盘,

就会感到丢脸。把“无邪的裸露”局限于原始社会,这种看法也是

错误的,因为在古代几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中,也盛行裸体。受人

尊敬的克里特斗牛士在竞技场表演时,除了手镯和项圈外,什么

都不穿戴;而当时的女性服装习惯上也只有一条有荷叶边和褶

裥的精巧的裙子和一件短袖胸衣,乳房却裸露在外。而且还用紧

身束腰挺直身子,使裸露的胸部更为突出,这是克里特妇女引以

为荣的。古王国和中王国的埃及有教养的妇女穿着一种从乳

房以下部位直垂至脚踝的紧身衣,用一两根带子把它系在肩上。

古希腊的青年男子在旅行时通常披挂用扣衣针在右肩或胸前扎

牢的长方形短披风,头戴锥形帽顶的阔边佩塔索斯帽。

 

有些作者主张,服饰不是羞怯的结果而是羞怯的原因;一个

  • 古王国(公元前2686-前2160),包括古埃及的第三至第六王朝;中王国(公

元前2040-前1786),包括第十二王朝。——译者注

·75·

 

孩子在习惯于穿衣之前是不会因为不穿衣服而觉得羞怯的。这

里有一个服饰的悖论:服饰不是为了遮掩,而是为了诱惑;穿上

衣服远比脱去衣服更为色情。而实际上裸体主义者赞赏这样一

个论点,一旦人体的视觉形象变得平淡无奇,两性差别的重要性

必然会随之消失。

·76·

 

许多学者宣称,这恰好说

明穿戴服饰已经成为如此牢固

的社会习惯的原因。人和其他

哺乳动物不同,不受交配季节

的限制;这一事实导致企图终

年保持交配本能的性刺激的发

展。当穿着已成为规范时,“暂

时的裸体就和穿衣的状态形成

最强烈的反差。”

 

在时装历史的某个时期,

裸露身体的任何部位几乎都被

认为是下流的或不道德的。即

使某一部位和性并不存在真正

的联系(比如手臂、耳朵和脚),

如果它被遮掩的时间足够长,

也会被认为如此。

 

随着古希腊-罗马文明的

崩溃,西方文化主要受到基督

教教义的支配,人体被认为是人类诱惑的根源。为了试图转移对

人体的注意,早期基督徒不让肌肤外露,那种宽松透明的传统服

装被厚实封闭的服装所取代,它包裹着身体,又不敢勾勒人体的

曲线。

 

教会反复灌输有关人体的强烈的犯罪感或羞耻感,但是它

们仍然抵挡不住时尚的力量。服装中的许多夸张来源于羞怯的

① 《服装、饮料和鼓》,欧内斯特·克劳利著,伦敦Besterman。Methuen and Com-

Pany 1931年版。

·77·

 

要求。中世纪紧身裤演变的例子至少是极富有启示的。当男式

紧身上衣越变越短时,教会下令必须套上科德皮斯以掩盖紧身

裤的前缝。科德皮斯最初是一个为了遮蔽的小型袋状物,但是

后来逐渐演变为如此富有魅力的样式,以致成了整个服饰的焦

 

袒胸露臂的女式服装在中世纪是完全受到限制的,但是到

了16世纪末,裸露女性的胸部却被认为是少女贞洁的象征,女

装的领口开得很低,而且呈方形。但是与此同时,手臂和腿的裸

露却被认为是公开的淫荡。手臂从肩部至手腕必须遮严,和裙子

一样,衣袖相当宽大,以致于不能显露它们的曲线。

 

巨大的裙子衬架成为19世纪中期妇女端庄的象征。在它极

为流行的同时,维多利亚妇女裸露着她们的胸部,这种景象被称

·78·

 

之为著名的“维多利亚山谷”。裙子的衬架似乎还不足以遮掩女

人神圣的腿部,正经的女士们在裙子内再套上一条宽松长裤,穿

上一双高帮鞋。

 

有一个时期手也被认为是人体必须遮掩的部位,无论家居

还是外出。除了进餐要换上露指长手套外,妇人是从来不脱下手

套的。相似的情况还有穆罕默德禁止妇女在公开场合露出嘴巴。

即使到了1930年,穆斯林妇女胆敢抛弃面纱,就会田为不敬而

被愤怒的群众活活烧死。

 

即使在今天,宗教集会在世界许多地方仍然约束着服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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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例如伊斯兰教义禁止妇女在陌生人面前显露头发,而且极

少允许男人触摸。因此,女人出入美容厅就成了罪恶,她的脸要

受永久的诅咒。理发被认为是“使女人的外表有异于上帝的创

,它和染发与化妆一样,都属禁忌之列。有一个时期,妇女

违反禁忌就要被石头砸死;今天,唯一的惩罚是上帝的诅咒。

 

每隔十年的礼仪和道德标准的变化是易于察觉的。例如,如

有人在1915年提出女人可以在公共场合裸露膝盖,这个主意

—定会令人震惊。可是到了19 21年,丑陋和淫秽的倾向开始抬

头,许多州制定了法令,禁止穿着短于指定长度的裙子。20

代,充满了生气和活力,女人裸露着大腿,但是并没有裸露脊

和胸部。30年代的无背晚礼服袒露了过去从未袒露过的人体

部位。这不仅裸露了腰枝以上的脊背,而且在时装历史中第一

次采用斜线剪裁裙子,暗示了过去小心掩饰的单一臀部由两块

度的臀肌所组合。然而,30年代的人们从来不会相信女人敢

裸露她们的肚脐,就象比基尼泳衣出现时人们所穿着的那样;

50年代的人们也不会想象60年代会出现大袒胸女泳衣。

 

大多数人被这种大袒胸泳衣所激怒。60年代只要有人斗胆

在公共海边浴场穿上这种泳衣,就会马上遭到逮捕。然而,70

代初期,我们已经熟悉了十年的透明短上衣、大袒胸裙子和裸露

乳房的影片。禁止戴乳罩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内容之一。1972

年,当欧洲海滩首次出现莫诺基尼泳衣时,人们竟能漠然视之。

尽管美国的反应多少带有敌意,但是这种时装还是在加利福尼

和佛罗里达的一些海滩上流行起来。警察选择“用另一种方式

看待它”,而不是加以逮捕。显然,女性的乳房已经失去了许多诱

人堕落的魔力。

①  《埃及妇女反抗宗教的美发禁令》,合众国际社报导,1970年8月17日。

·80·

 

时装通过足够长的时

间掩盖身体的某些部位来

积累“色情资本”,使人们

维持对肉体的兴趣。正如

时装历史学家拉弗所说

的:“你必须把身体中让人

看见会产生刺激的任何部

分藏起那么一会儿。”18

世纪末叶以来,女人一直

不能公开裸露胸脯,因此

就有了充分的时间积累

“资本”。2 0世纪初期,大

腿还是很大的“资本”,与

此相比,现代的大袒胸展

览在20年代初被称为“大

腿展览”。

 

如果实际上每一种标

准都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

被社会所接受,那么这是

否意味着根本不会存在不

适当的服装呢?恰恰相反,

这意味着只要任何一种穿

有状态被作为持久的社会习惯而接受,总会有一些服装,一些样

  • Rudi Gernreich(1922 -  ),20世纪60年代初期奥地利先锋派服装设计师,

大袒胸女泳衣和超短裙的创造者,还大力提倡服式不分男女。1938年移居

美国。——译者注

·81·

 

式被认为是不适当的。时尚也是伦理的一部分,它就象伦理一

样,也存在着某种心照不宣的一致性。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

误的,只要被伦理所接受,一种淫秽的时装就会变为无邪的了,

反之亦然。

 

当标准是由不同的文化或亚文化群体单独建立起来的时

候,当今世界什么标准最为适当?这个问题就会引起冲突。

 

60年代,十几岁的孩子们都欣然接受短裙,使学校当局大

为惊愕。在她们自己的文化圈内,短裙并不比短袜更淫秽,这一

假设可能是公正的。然而在成人的社会里这是淫秽的,而且有些

中学生比其他人更为早熟。孩子们处处辩解说,实际上如果人人

都穿上它,不穿的人就可能引起最大的注意;当学校里只有一名

女学生因为不穿内衣而被送回家时,这显然说明人人都未拒绝

穿内衣。任何被人嘲讽的女孩子都会意识到,她的穿着打扮超出

了时代所接受的伦理的界限。如果学校的女孩子偶尔穿上足以

引起嘲讽的淫秽服装,可以想象男孩子到了中午声音就会嘶哑。

但是这显然没有发生;一旦淫秽的样式被广泛接受,禁忌就被打

破,这种样式也就不再被认为是不适当的了。

 

这种现象解释起来非常简单:全裸体本身不是色情。只是有

了穿着或与穿着状态对比的情况下它才是色情的。在这个非常

有限的意义上,如果我们认为刺激性兴趣就是不道德,那么所有

的服装都会有那么一点不道德。习惯性裸体也许确实能提高人

类的心理水平;然而一位绅士说出了他进退两难的心情:“我不

介意裸体,但这样做是否将失去许多感受呢?”

 

虽然我们对道德化的认识大多停留在理论上,但是还是有

①《时装会是不道德的吗?》,杰西卡。戴夫斯著,-《妇女家庭杂志》1965年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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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项调查道德作为服饰行为的一种动力的研究。早在30年代,

巴尔试图识别妇女选择服装的潜在动机,她发现在所有与服装

有关的态度中,道德也许是最不重要的。克拉克莫尔分析了女

大学生的普遍价值观与服饰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道德仅仅对

注重宗教价值的人才有作用,而且也仅仅是在满足了生理需要

之后才如此。宗教正统观念和道德尺度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在

其他研究中发现。一般来说,个体受到宗教信条约束的程度愈

高,他在选择服饰时就愈为保守,尤其是对于裸体的或紧身的服

装。

 

然而,除了宗教观念之外,服饰与道德价值之间的关系还可

以用其他方式说明。例如,对一组男大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道

德价值观念较低的学生通常赞成较为开放的服饰观念。在1971

年,所谓“开放观念”就是赞成在大多数场合更多地裸露身体;可

以赤脚去上课,可以裸体太阳浴;男人可以戴珠子、项链、留长

发;女人可以穿便装。

 

对于特殊的服饰“道德”与否的估价只能以特定文化群体的

行为模式是否被认为“正常”作为条件。

① “时装动机的心理分析”,埃斯特尔·扬·巴尔著,《心理学档案》19 34年第

171期.

②《服饰行为与普遍价值和基本需要之间的关系》,安娜·克拉克莫尔著,宾夕

法尼亚州立大学1963年未出版的博士论文。

③比如参阅J.人.休伯的“男女服装和一些与他们态度有关的背景因素的比

较”,俄亥俄州立大学1962年的硕士论文:J.K克兰因莱思的“盂诺教派、时

代、教会参与和服饰的保守态度的关系”,俄亥俄州立大学1967年硕士论

文;K.克里斯琴森和A.克纳勒冈的“正统观念和保守主义——服饰选择中

的道德“,《家政学杂志》19 71年4月。

④  “一组男大学生的选择服饰的态度和特殊的道德价值的关系”,C.马拉著,斯

托特州立大学1971年未出版的硕士论文。

·83·

 

三、服饰与法律

制定法律对服装有所限制,运用某种法律的强制手段进行

惩罚,这被认为是为了维持社会、政治和道德秩序的必要措施。

由于难以明确划分伦理与法律或者习惯与法律的界线,有效强

制的问题总是含混不清的。

 

由于穿着是一种基本

的社会习惯,服装的公开

变化一般受到法律的控

制。在美国和大多数欧洲

国家里,裸体在相当长时

间里一直被视为是一种犯

罪。随着西方文化中的法

律约束逐渐松弛,一些发

展中国家却制定了新的法

律控制服装,而在过去,裸

体曾是它们的社会规范,

这似乎有点反常。比如在

乌干达,官方禁止超短裙、

超短裤和带V字领的超

长裙。乌干达总统说:“这

些服式对我们的文化来说

是不光彩的。非洲妇女必

须穿着体面,让她们得到

应有的尊重。”法律不容

①《东非的超短裙热战》,路透社报导,《旧金山新闻》1972年5月29日。

·84·

 

许有例外,外国妇女和非洲妇女一样,裙摆高于膝盖太多也要课

以罚金。

 

时尚流行,坦桑尼亚的马萨伊公民也被强制换下西式裤子

和宽松的外套,并且以非洲文化的名义命令坦桑尼亚女职员加

长她们的裙子。这项运动旨在打击“有悖于非洲文化和政府的社

会主义政策”的下流裁缝。非洲马拉维共和国也强调官方禁止超

短裙和超短裤,外国游客如违反法令就会被驱逐出境。

 

在意大利,梵蒂冈卫士拒绝任何穿着教会认为不成体统的

服装的人进入“圣城”;而在新加坡和沙特阿拉伯,留长发的男游

客不出机场就会被警察遣返原地。

 

虽然我们从文化伦理的角度讨论了大袒胸泳衣和莫诺基尼

泳衣的现象,但是在历史上,游泳衣的适宜性总是法律活动所关

心的问题。20世纪初期,妇女在海滩上穿着齐膝的灯笼裤就要

遭到拘捕。然而这些法律并未说咱海滩上应该穿什么。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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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通过一项法规,要求“所有骑车者必须穿着灯笼裤。不允

许穿不过膝的灯笼裤或者露出袜子,但是可以穿宽松的、长到脚

跟的裤子。”立法者总是企图对妇女裙子的长度立法。本世纪初,

布法罗有两名年轻女子在穿过一段泥泞的道路时因为把长裙

提得太高而遭逮捕。几年以后,妇女们因穿开叉的裙子而遭监

禁。20年代,有好几个州试图通过法律,禁止穿着任何长度不过

膝下四英寸的裙子。

 

上述历史例证可以对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教育界关

于学校服饰规则的广泛争论提供透视。违反学校穿着合适服装

规则的处罚通常是把学生送回家去换衣服,但是对于屡教不改

者则开除学籍。60年代初期,女学生大多因为发式不适合,男学

生则多半因为裤子过于紧身。60年代中期,规则主要针对的是

控制男学生头发的长度和女学生裙子的长度。关于长发的争论

持续到70年代,有好几场诉讼案就是为了学校当局规定学生的

穿着而引起的。在争论达到高潮的时候,旧金山的新闻媒介向读

者作了民意调查,他们的回答如下:

人数的百分比

是 

           1.你认为学校要求男孩子剪短发对吗? 77   23

     2. 你认为学校禁止女孩子穿着过于暴露的或

                       其他不得体的服装对吗? 89   11

3.你认为学校禁止女孩子穿百慕大短裤对吗? 87   13

 4.你认为学校甚至禁止最谨慎的服装对吗?比

如“祖母”服,仅仅因为学校当局认为它具有

讽刺意味。                               70   30

①纽约州西部城市。一译者注

·86·

 

  1. 5.你倾向于选择下面两种意见中的哪一种?

A.这些问题应当在家里处理,学校无权干涉父    21

B.在学校学生该梳何种发式,该穿何种服装,

家长最好让学校当局来榨最后的选择。   72

不置可否?①                               7

尽管事实上公众意见以压倒多数支持学校宣传制定和实施

穿着规则,大多数学校的董事还是逐渐放松规则以顺应时装的

潮流。

 

用法令形式限制穿着(或不穿着)同样也适用于表演者。许

多州现在仍然认为裸体舞是“下流的裸露”,尽管通常的法律只

要求裸露的艺术家戴上有一条G形带的两个乳罩。准确的要求

各州不一,有时各个城市也有差异。旧金山的警察近来加紧监督I

上身裸露的市民,而檀香山却允许侍者裸体。

 

有关服饰规则的另一个方面是法律试图保护社会免受服饰

被假冒的危害。例如,一个人不经当局许可,穿着军人或警察的

制服可能遭监禁,战争年代间谍如果穿着敌人的制服被抓,通常

要判死刑。法律还禁止性别假冒。兰纳提出如下问题:

禁止男性公开穿着女装的法规执行得更为严格,

这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如果允许男扮女装,就会增加

男性同性恋。由于现在有许多妇女习惯穿着男式服装,

那么是否也会增加女性同性恋?这是很有趣的推

测。

  • 50人的民意调查的结果刊登于1971年10月31日的《旧金山新闻》上。
  • 《穿着的重要性》,劳伦斯·兰纳著,纽约哈斯丁斯出版社1959年版。

·87·

 

反对异装癖的城市法规是相当普遍的,任何故意的男扮女装

(或女扮男装)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和不适宜的,在有些地方甚

至是违法的。

 

这可能是因为合理区别两性价值的深植于社会的道德情

感,以及对许多青年男子接受披肩的长发式的公开敌意。70

初期,对于留长发的处罚导致了许多学生辍学。有一些研究强

调学生在校的行为和合适的穿着之间的关系。然而有一项研究

发现,那些有品行问题记录的学生的穿着倾向于同辈群体的

规范,但和老师所选择的合适样式差异很大。②这种现象暗示,

服饰实际上不属于个人的品行问题。

  • 异装癖是指穿着异性的服装,它和同性恋并不是同义词。

②《和学校穿着规则与服饰规范有关的品行问题》,塞尔马·利著,内华达大学

1971年硕士论文。

·88·

 

另一种称之为限制消费的法令是想通过限制个人的穿着,

以服饰体现他的阶级、地位或身份来维护社会的秩序。中世纪教

会的声音是至高无上的,它指令社会继续区分贵族、绅士和平民

的等级。拉弗创造了“等级原则”一词,用以描述利用服饰象征人

的社会地位的情况。他说,服饰显示了对富有的骄傲:

这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我们统治者的猜疑和厌恶,

不论他是教士还是平民……富有的新兴阶层的人们迟

早会冒险穿上豪华的服装,这就在上等阶级中产生了

   恐慌,尽管这种恐慌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一项限制消费

的法令就匆匆地拟定,又匆匆地通过了……

因此,古罗马人通过最严厉的限制消费法令,控制各阶级、

①  詹姆斯。拉弗引自“拉弗的法律”,《妇女服饰日报》,1964年7月l4日。

·89·

 

各年龄层的服装。查理九世统治时期的法国,只有上等阶层的贵

妇人允许穿着丝绸衣服,携带毛皮手筒。裙子衬架的宽度以及使

用多少装饰都根据穿着者的地位。英格兰的爱德华三世限制王

室成员使用貂皮和珍珠,亨利八世下令任何位于伯爵夫人以下

的妇女不得穿拖裙。伊丽莎白女王试图规定她的臣民的绉领之

尺寸、衣服之颜色和花费,以及男人发须之长度。她的苛刻的服

饰法规引起公众的极大愤怒,为了避免公开的反叛,这些法规最

终都被取消了。

今天,较低的阶层仍然试图赶上富裕阶层,他们也通过利用

人工制品和分期付款购买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对于服饰的正式

限制现在是少多了,尽管编纂成册的法规并没有完全消失。你仍

然能够区别下士和上校,而且在学校颁发学位的仪式上你也能

够区分博士和硕士,硕士和学士,以及学士和其他没有学位的

人。

 

四、小结

服饰习惯是社会民俗的一部分。和其他社会规范或习惯一

样,它们也许是通过所要求的顺从程度和强制惩处的严厉程度

来体现差异的。诸如系领带、衣服钮扣门襟的方向或者帽子的帽

带皆属民俗,它们只是穿着的传统方式,即使有所违反,也不会

被认为对社会构成特殊的威胁。此外,服饰习惯有着较为强烈的

情感内容,所规定的事项需要比较严格地遵守。例如妇女去教堂

要戴帽子,而男人要脱下帽子,这是通过代代相传的传统建立起

来的习惯。相对而言,时尚也是服饰标准体系的—部分,但是它

是持续时间较短的习惯。

 

道德上正确的服饰规范属于社会伦理的范畴;而禁忌则被

·90·

 

认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那些对社会的两性活动有所限制的服

饰规范通常是要严格限制的。我们也许期望掩盖那些会刺激色

情感觉的人体部位来增进性道德,但是事实上身体的任何部位

只要习惯上用服饰遮掩,也许都会是色情的。当一种穿着状态从

属于社会规范时,暂时的裸露就带有性的刺激,这是因为与穿着

状态形成了尖锐的对照。和习惯一样,伦理也会随着时代而变

化。时装起到了对人体保持兴趣的作用,它把焦点从一处转移到

另一处,一会儿裸露某些部位,一会儿掩盖另一些部位。通过这

种不断的转移,差不多人体每一个部位的裸露在时装历史的某

个时期都曾被认为是下流的或不道德的。

 

用法律手段强制的穿着实践通常被解释为是为了维护社

会、政治和道德的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社会都有法律规

定允许公开裸露身体的程度。在有些地区,未经许可穿着官方制

服或异性服装是违法的。还有其他一些法律,用以限制反映个人

社会地位的服装来维持社会秩序,它们被称之为限制消费法令。

 

我们常常对自己穿着的文化习惯自以为是,把它们看成是

必然的和符合逻辑的,服饰规范很少是理性的,但是几乎总被那

些顺从的人所理性化。在人类学和历史学的视野中,我们所能看

到的当代服饰模式只是在服饰这个主题中的许多排列之一。

·91·

第四章    民俗、习惯、伦理和法律

为人类有机体,每个人受到来自一系列冲动或内驱力的激

发。它们包括对食物、空气、排泄、体温调节以及性满足的基本生

理需要。还有对荣誉地位,他人反应的社会性需要,一旦基本的

需要得以满足,这第二位的驱力就上升到重要的位置。一切社会

都运用适当的手段控制人的这些需要。学会依据自己的文化环

境所排斥的东西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人通常被认为是正常的或善

于调节的人。

 

选择控制我们满足需要的习惯,通常根据深植于我们意识

中的对事物或行为的善与恶的假设。基于这些前提,每种文化都

发展了相对稳定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一种习惯都与整个生

活方式建立着特殊的联系。因此每个社会对于服饰都有接受的

标准,一些服饰行为方式是“正确的”、“合适的”或“相称的”,另

外一些则被认为是“错误的”、“不合适的”或“不相称的”。社会习

惯,诸如影响服饰行为的规范,可以更为明确地使用民俗、习惯、

惯例、礼仪、风尚、伦理或法律等词语来表述。虽然这些词语在表

达形成特定文化群体的总体行为方式时常常可以互用,但每个

词语的实际涵义还是有些细微的差别。

·65·

 

 

多数社会科学家情愿使用“规范”一词来概括所有的社会习

惯,给上述各个词语限定更为严格的涵义。虽然所有这些词语都

被认为是社会规范,但是根据所要求的行为约束力的程度来看,

它们还是有差别的。

 

风俗一般作为做事的常规方式而被接受,但不必严格遵循。

在某种社会情景中,一个男人可以忽视我们的民俗而拒绝系领

带;他也许会被认为有点粗俗,但不一定会为此而被排除出这个

群体。

 

习惯与民俗的界限似乎难以分辨,但是习惯一般孕含了一

种深植于传统的社会习俗。许多习惯最初都与巫术或宗教实践

有联系,因此带有某种尊严。一个男人在教堂里因为没有脱帽而

受到的惩罚远比他在女士面前没有脱帽而受到的惩罚来得严

 

伦理是指包含“正确”或“错误”的道德判断的社会规范。服

饰习惯从总体而言,以某种方式与社会对于两性关系的控制有

关,它属于群体的伦理规范的一部分。穿着违背端庄或正派的标

准往往被认为是对社会安定的威胁,因此违犯伦理要此违犯习

惯或民俗所受到的惩罚更为严厉。

 

禁忌仅仅是消极的伦理规范。一种伦理规范告拆你应该穿

什么,一种禁忌告诉你不许穿什么。

 

法律是由政治权力制定并由国家机器实施的社会规则。尽

管在过去的时代里,有关反服饰奢侈的法令是相当普遍的,但是

在今天,用法律条文对穿着有所规定已经是很少见了。然而许多

州和大多数城市仍然保留着禁止不适当裸露的法规。在不同的

地区对于什么是不适当裸露的解释还需要进一步澄清。但是任

何规定,经过受命当局实施,也许就被认为是法律(如军队制服

或学生制服的规定)。

·66·

 

所有这些社会习惯都有重迭部分,以致不可能在它们之间

使用精确的界限予以划分。我们把它们看作是一个从认可行为

到强制行为、从非认可行为到禁忌的遵循与实施的连续过程,而

不再区分清楚类别界限,我们总是能够看到某些背离法则的事

实,使那些精确的定义变得复杂化。群体中的个人所感觉的强制

可以从毫不顺从到小心谨慎的过于顺从而反应完全不同。

 

然而,我们是如此倾向于把自己的文化习惯所允许的服饰

行为假设为自然的和固有的(“男人当然要穿裤子!要不然他们

穿什么?”)。把自己社会的实践作为评判其他模式的标准仅仅起

到了强化或加强这个社会已经存在的规范的作用,而且是对服

饰习惯的民族中心主义的观点。

 

有关时尚的革新和接受将在本章的其他部分作更为详细的

讨论。但是在此应当指出,时尚也是社会规范系统即一部分。因

为时尚稍显即逝,较少地深及传统,对它们的变化的观察也较为

容易。但是,所有的社会习惯都会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变化。环境

的根本变革往往会与现存习惯相抵触,而习惯会逐渐朝着与时

代精神相协调的方向变化。影响时尚变化的诸多因素同样也会

引起这一时期其他民俗、习惯、伦理和法律的变化。区分时尚与

其他社会规范的唯一本质特征与时间有关,习惯和分辨一种社

会风尚的特性要联系它的持续时伦理更为顽固,但是它们并不

更有理性、更符合逻辑必然性,它们只不过较为持久。一种社苦

习惯是“正式的”,仅仅因为它是习得的,为大家所承认。

 

  • 民俗和习惯

穿着方式或实践的民俗和习惯都是代代相传的。它们是在

较长一段时间中建立起来的。奈斯特龙曾对时尚与习惯作区

·67·

 

别,他解释说,对同代人的模仿为时尚,而对长者的模仿为习

惯。穿着的民俗,无需赏罚,通常是很顽固的。例如,男子上衣

的钮扣总是钉在右侧门襟上,而女子上衣的扣子则钉在左侧。对

于这种习惯有如下解释:男人用他的左手扣解钮扣,可以腾出右

手继续把握工具或刀剑来工作或战斗,而女人则习惯于用左手

抱孩子,可以用右手扣解钮扣。不论其起因如何,习惯还是保留

着。但是如果一位蹩脚的女裁缝把一件上衣的钮孔开到了另一

侧,能够发现这个错误的也许只有穿着这件衣服的人。违犯这种

规范几乎不会导致社会责难,穿着者也不会遭受惩罚。

 

习惯象民俗那样变化缓慢,尤其是那些包含强烈的情感或

精神因素的活动,诸如婚礼、葬礼、毕业典礼和其他宗教的或庆

典的场合。当这种规范遭到破坏,人们的反应会从温和的批评到

强烈的谴责而不等。一些有关礼仪的书籍详细地阐述了这些习

惯,尽管它们并不能囊括美国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和道德集团

的种种现状。

 

也许没有比区分两性性别更为根深蒂固的服饰习惯了。几

个世纪以来,我们的习俗一直是男性穿着裤子,女性穿着裙子。

正如妇女所关心的,随着体育运动和功能主义的影响日趋增大,

致这些习俗界限不断地放松,但是至少在美国社会,男性还没

穿着裙子的。然而,这种区别远不是一致的。许多传统的妇女

服装包括某种类型的裤子,而许多强健的男性也会以他们的裙

子为荣。

 

围着印度腰布或穿着苏格兰褶迭短裙的特别的外国游客会

在美国米德尔敦城的大街上吸引许多好奇的目光,但是人们知

道那是他们的穿着习惯的不同,也就不会引起社会的谴责。然

①《时装经济学》,保尔,奈斯特龙著,纽约罗纳德出版公司1928年版。

·68·

 

而,如果有一位米德尔敦的男市民胆敢在梅恩街上穿着一条齐

膝的裙子,那么他一定会遭到其他市民的(1)嘲笑或奚落,(2)怀

疑(精神是否正常),(3)回避(假装不认识)或者(4)检举(报告警

察)。

 

这是赏罚行为的社会基本体系。轻微地违犯规则(如违反一

种民俗),只会引起温和的反应——逗乐的一瞥或一两声嘻笑。

当背离规范更为明显时,群体的责难也会随之增强。怀疑一

个人的精神状态就是假定他“不正常”,因此对他不再信任。当这

种怀疑强烈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不再希望和他有所联系,要么回

·69·

 

本页全图

·70·

 

避他,要么拒绝他参与群体活动。如果我们报告警察,那就意味

着我们认为他已构成犯法。

 

可是,最有效地制止违反习惯的行为不是来自外部的约束,

而是由犯罪感、羞耻感和窘迫感而产生的内在自律,或者仅仅由

于自律作用。一个男人没有系领带而其他人都系着的时候,他只

是感到有些不舒服,但是如果他忘了穿裤子,他就会感到极为窘

迫而遭受折磨。

 

在一个世界城市或国际性社会中,来自不同文化的各种习

惯形成一种气氛,在这种气氛中,不管你穿戴什么都不会有人见

怪。在较小的同族社会里,由于被广泛地运用和接受,各种习惯

就比较强大,而且比较顽固。

 

多少年来,西方文化中也许没有比传统的结婚礼服更为统

一的服饰习惯了。即使长长的白色礼服和透明的面纱并不符合

所有社会的习惯,那种新婚夫妇的特殊装束也会有大多数文化

的共同特征。几个世纪以来,白色礼服始终是英国和希伯莱新

娘的穿着,象征着她们的清白贞洁。实际上,这种习惯可以追

溯到古希腊时代,但是它没有延续下来。古罗马的新娘增加了

一条红面纱,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大多数欧洲的新娘仍然穿

戴红色。红色被认为具有驱赶魔鬼的力量,它一直是印度的传

统色彩。

 

历史上婚礼面纱的意义比服装本身大得多。它的来源被认

为是多种多样的。事实上面纱出现在中国、朝鲜、缅甸、波斯、俄

国、保加利亚和大多数文明中,包括古代和现代。然而,面纱的象

征意义各不相同。最初人们相信面纱能够保护妇女免遭邪恶,更

为广泛流传的也许是这种观念,面纱可以遮掩新娘的花容,使她

免遭众人的觊觎。

 

虽然男性最好的服装样式基本相同;但是新郎通常也要穿

·71·

 

上特殊的服装。在许多文化中,新郎结婚那一天打扮得就象帝

王,他穿戴得象一个首领,一个王子或骑士。我们自己的习惯并

没有太多的不同,有一种向新郎出租结婚礼服的公共业务,它公

正地表明,新郎并不期望自己的崇高地位持续太长时间。

 

同样,其他仪式上的穿着,诸如命名仪式、坚信礼、受诫

礼、葬礼、加冕礼和按手礼,也是习惯的问题。在宗教仪式、

议会开幕以及其他政府庆典上穿着的礼服几乎总是按照惯例的。

 

我们许多传统的合法性现在越来越受到变化中的生活方式

的挑战。70年代初期人们打破婚礼常规,在树顶、马背、牧场、海

底举行婚礼,真是不可思议。母亲们和姨母们为此几乎昏倒,父

亲们则断言整个社会系统行将分崩离析。这种例子俯拾即是。故

意违反广泛接受的习惯是一个社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的象征。

新的婚礼形式是妇女角色变化、婚前性行为、群居以及不断上升

的离婚率的必然反映。

 

习惯的突变总是比长时间的缓慢变化更使人感到惊讶。50

年代以前,总统出席就职典礼一直穿着下摆裁成圆角的正式礼

服,头戴高顶丝帽。艾森豪威尔总统首次改用非正式的翘边帽。

十年后,肯尼迪总统又对这个传统予以一击,他在出席会见外国

使节的白宫年度招待会时没有系白领带,穿燕尾服。对于这种明,

显轻视传统的做法,公认的反应可以从以下报纸的社论中窥见

一斑:

从正式到稍带漫不经心的这种背离并不是利用时

机。对于时机的感受和为此适当地穿着可能孕含着文

明的改良。

“漫不经心”一词的含义近来被处处滥用,它常常

意味着懒散和不修边幅。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成套制服

·72·

 

发展到运动茄克只是迈出了一小步。

这些变化逐渐为约翰逊总统铺平了道路,他在就职仪式上

穿着一套灰色牛津制服,戴着黑色软呢帽。尼克松稍许恢复了一

些传统,在1973年的就职仪式上他选择了还算正式的白昼礼

服。丝帽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那时已是很清楚了。

 

二、服饰和伦理

当各种习惯被提高到有关社会安宁的水平时,它们可以被

描述为文化伦理了。世间一切社会中,两性活动的节制显然是由

各种禁忌和限制来达到的;大多数禁忌和限制被认为对发挥血

缘关系的有序功能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服装在刺激或削弱性兴

趣方面所起的作用便成为任何文化道德标准的象征。总之服饰

与性之间的关系集中于裸露和遮掩的程度,或者对身体的某些

特定部位的强调。

 

观察者偶尔易于将自己文化中的礼仪和伦理看作是唯一正

确的。他能够看到异域文化中服饰行为的古怪方面,却看不到自

己文化中的这些现象。然而从历史的和人类学的角度,我们可以

把自己的道德模式看成是许多变式中的一种,是一种地域性的

(非逻辑的),暂时的成见。

 

在任何服饰礼仪的讨论中,必然考虑各种可能性,从全身裸

露到全身遮掩。一位美国人对几个非洲内地部落居民进行了直

接观察,接着又对穆斯林文化中心之一的喀土穆的居民进行

①  《肯尼迪总统“不系白领带”预示了一种令人不快的时尚》,《内华达州日报》

1962年6月l0日社论。

②  喀土穆喀土穆是苏丹首都。——译者注

·73·

 

了研究。他发现那些习惯于赤身露体的原始人对人体缺乏自我

意识,他断言,无犯罪感的身体裸露“是世界上最为正常的、非淫

欲的日常行为。”与此相反,喀土穆的妇女穿着宽大的外衣,戴

着面纱,除了眼睛之外,全身都包裹起来。一个年轻女子偶尔解

开面纱,会用非常窘迫的眼神张望,又迅速地用面纱蒙住脸。人

们也许要问,解开面纱的穆斯林妇女觉得自己比那些全身只挂

一串珠子的女人裸露得是多了还是少了?

 

即使我们接受这种理论,天生的羞耻感是人类普遍的心理,

我们仍然可以援引大量例证来说明,这种羞耻的假设与身体的,

①《裸体》,托马斯-斯特林著,《假日》1964年8月。

·74·

 

裸露并无必然的联系。例如:在巴西的苏耶印第安人中,不论男

女都不会因为赤身露体而感到丝毫窘迫,但是如果没有带唇盘,

就会感到丢脸。把“无邪的裸露”局限于原始社会,这种看法也是

错误的,因为在古代几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中,也盛行裸体。受人

尊敬的克里特斗牛士在竞技场表演时,除了手镯和项圈外,什么

都不穿戴;而当时的女性服装习惯上也只有一条有荷叶边和褶

裥的精巧的裙子和一件短袖胸衣,乳房却裸露在外。而且还用紧

身束腰挺直身子,使裸露的胸部更为突出,这是克里特妇女引以

为荣的。古王国和中王国的埃及有教养的妇女穿着一种从乳

房以下部位直垂至脚踝的紧身衣,用一两根带子把它系在肩上。

古希腊的青年男子在旅行时通常披挂用扣衣针在右肩或胸前扎

牢的长方形短披风,头戴锥形帽顶的阔边佩塔索斯帽。

 

有些作者主张,服饰不是羞怯的结果而是羞怯的原因;一个

  • 古王国(公元前2686-前2160),包括古埃及的第三至第六王朝;中王国(公

元前2040-前1786),包括第十二王朝。——译者注

·75·

 

孩子在习惯于穿衣之前是不会因为不穿衣服而觉得羞怯的。这

里有一个服饰的悖论:服饰不是为了遮掩,而是为了诱惑;穿上

衣服远比脱去衣服更为色情。而实际上裸体主义者赞赏这样一

个论点,一旦人体的视觉形象变得平淡无奇,两性差别的重要性

必然会随之消失。

·76·

 

许多学者宣称,这恰好说

明穿戴服饰已经成为如此牢固

的社会习惯的原因。人和其他

哺乳动物不同,不受交配季节

的限制;这一事实导致企图终

年保持交配本能的性刺激的发

展。当穿着已成为规范时,“暂

时的裸体就和穿衣的状态形成

最强烈的反差。”

 

在时装历史的某个时期,

裸露身体的任何部位几乎都被

认为是下流的或不道德的。即

使某一部位和性并不存在真正

的联系(比如手臂、耳朵和脚),

如果它被遮掩的时间足够长,

也会被认为如此。

 

随着古希腊-罗马文明的

崩溃,西方文化主要受到基督

教教义的支配,人体被认为是人类诱惑的根源。为了试图转移对

人体的注意,早期基督徒不让肌肤外露,那种宽松透明的传统服

装被厚实封闭的服装所取代,它包裹着身体,又不敢勾勒人体的

曲线。

 

教会反复灌输有关人体的强烈的犯罪感或羞耻感,但是它

们仍然抵挡不住时尚的力量。服装中的许多夸张来源于羞怯的

① 《服装、饮料和鼓》,欧内斯特·克劳利著,伦敦Besterman。Methuen and Com-

Pany 1931年版。

·77·

 

要求。中世纪紧身裤演变的例子至少是极富有启示的。当男式

紧身上衣越变越短时,教会下令必须套上科德皮斯以掩盖紧身

裤的前缝。科德皮斯最初是一个为了遮蔽的小型袋状物,但是

后来逐渐演变为如此富有魅力的样式,以致成了整个服饰的焦

 

袒胸露臂的女式服装在中世纪是完全受到限制的,但是到

了16世纪末,裸露女性的胸部却被认为是少女贞洁的象征,女

装的领口开得很低,而且呈方形。但是与此同时,手臂和腿的裸

露却被认为是公开的淫荡。手臂从肩部至手腕必须遮严,和裙子

一样,衣袖相当宽大,以致于不能显露它们的曲线。

 

巨大的裙子衬架成为19世纪中期妇女端庄的象征。在它极

为流行的同时,维多利亚妇女裸露着她们的胸部,这种景象被称

·78·

 

之为著名的“维多利亚山谷”。裙子的衬架似乎还不足以遮掩女

人神圣的腿部,正经的女士们在裙子内再套上一条宽松长裤,穿

上一双高帮鞋。

 

有一个时期手也被认为是人体必须遮掩的部位,无论家居

还是外出。除了进餐要换上露指长手套外,妇人是从来不脱下手

套的。相似的情况还有穆罕默德禁止妇女在公开场合露出嘴巴。

即使到了1930年,穆斯林妇女胆敢抛弃面纱,就会田为不敬而

被愤怒的群众活活烧死。

 

即使在今天,宗教集会在世界许多地方仍然约束着服装和

·79·

 

外表。例如伊斯兰教义禁止妇女在陌生人面前显露头发,而且极

少允许男人触摸。因此,女人出入美容厅就成了罪恶,她的脸要

受永久的诅咒。理发被认为是“使女人的外表有异于上帝的创

,它和染发与化妆一样,都属禁忌之列。有一个时期,妇女

违反禁忌就要被石头砸死;今天,唯一的惩罚是上帝的诅咒。

 

每隔十年的礼仪和道德标准的变化是易于察觉的。例如,如

有人在1915年提出女人可以在公共场合裸露膝盖,这个主意

—定会令人震惊。可是到了19 21年,丑陋和淫秽的倾向开始抬

头,许多州制定了法令,禁止穿着短于指定长度的裙子。20

代,充满了生气和活力,女人裸露着大腿,但是并没有裸露脊

和胸部。30年代的无背晚礼服袒露了过去从未袒露过的人体

部位。这不仅裸露了腰枝以上的脊背,而且在时装历史中第一

次采用斜线剪裁裙子,暗示了过去小心掩饰的单一臀部由两块

度的臀肌所组合。然而,30年代的人们从来不会相信女人敢

裸露她们的肚脐,就象比基尼泳衣出现时人们所穿着的那样;

50年代的人们也不会想象60年代会出现大袒胸女泳衣。

 

大多数人被这种大袒胸泳衣所激怒。60年代只要有人斗胆

在公共海边浴场穿上这种泳衣,就会马上遭到逮捕。然而,70

代初期,我们已经熟悉了十年的透明短上衣、大袒胸裙子和裸露

乳房的影片。禁止戴乳罩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内容之一。1972

年,当欧洲海滩首次出现莫诺基尼泳衣时,人们竟能漠然视之。

尽管美国的反应多少带有敌意,但是这种时装还是在加利福尼

和佛罗里达的一些海滩上流行起来。警察选择“用另一种方式

看待它”,而不是加以逮捕。显然,女性的乳房已经失去了许多诱

人堕落的魔力。

①  《埃及妇女反抗宗教的美发禁令》,合众国际社报导,1970年8月17日。

·80·

 

时装通过足够长的时

间掩盖身体的某些部位来

积累“色情资本”,使人们

维持对肉体的兴趣。正如

时装历史学家拉弗所说

的:“你必须把身体中让人

看见会产生刺激的任何部

分藏起那么一会儿。”18

世纪末叶以来,女人一直

不能公开裸露胸脯,因此

就有了充分的时间积累

“资本”。2 0世纪初期,大

腿还是很大的“资本”,与

此相比,现代的大袒胸展

览在20年代初被称为“大

腿展览”。

 

如果实际上每一种标

准都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

被社会所接受,那么这是

否意味着根本不会存在不

适当的服装呢?恰恰相反,

这意味着只要任何一种穿

有状态被作为持久的社会习惯而接受,总会有一些服装,一些样

  • Rudi Gernreich(1922 -  ),20世纪60年代初期奥地利先锋派服装设计师,

大袒胸女泳衣和超短裙的创造者,还大力提倡服式不分男女。1938年移居

美国。——译者注

·81·

 

式被认为是不适当的。时尚也是伦理的一部分,它就象伦理一

样,也存在着某种心照不宣的一致性。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

误的,只要被伦理所接受,一种淫秽的时装就会变为无邪的了,

反之亦然。

 

当标准是由不同的文化或亚文化群体单独建立起来的时

候,当今世界什么标准最为适当?这个问题就会引起冲突。

 

60年代,十几岁的孩子们都欣然接受短裙,使学校当局大

为惊愕。在她们自己的文化圈内,短裙并不比短袜更淫秽,这一

假设可能是公正的。然而在成人的社会里这是淫秽的,而且有些

中学生比其他人更为早熟。孩子们处处辩解说,实际上如果人人

都穿上它,不穿的人就可能引起最大的注意;当学校里只有一名

女学生因为不穿内衣而被送回家时,这显然说明人人都未拒绝

穿内衣。任何被人嘲讽的女孩子都会意识到,她的穿着打扮超出

了时代所接受的伦理的界限。如果学校的女孩子偶尔穿上足以

引起嘲讽的淫秽服装,可以想象男孩子到了中午声音就会嘶哑。

但是这显然没有发生;一旦淫秽的样式被广泛接受,禁忌就被打

破,这种样式也就不再被认为是不适当的了。

 

这种现象解释起来非常简单:全裸体本身不是色情。只是有

了穿着或与穿着状态对比的情况下它才是色情的。在这个非常

有限的意义上,如果我们认为刺激性兴趣就是不道德,那么所有

的服装都会有那么一点不道德。习惯性裸体也许确实能提高人

类的心理水平;然而一位绅士说出了他进退两难的心情:“我不

介意裸体,但这样做是否将失去许多感受呢?”

 

虽然我们对道德化的认识大多停留在理论上,但是还是有

①《时装会是不道德的吗?》,杰西卡。戴夫斯著,-《妇女家庭杂志》1965年1

月。

·82·

 

几项调查道德作为服饰行为的一种动力的研究。早在30年代,

巴尔试图识别妇女选择服装的潜在动机,她发现在所有与服装

有关的态度中,道德也许是最不重要的。克拉克莫尔分析了女

大学生的普遍价值观与服饰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道德仅仅对

注重宗教价值的人才有作用,而且也仅仅是在满足了生理需要

之后才如此。宗教正统观念和道德尺度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在

其他研究中发现。一般来说,个体受到宗教信条约束的程度愈

高,他在选择服饰时就愈为保守,尤其是对于裸体的或紧身的服

装。

 

然而,除了宗教观念之外,服饰与道德价值之间的关系还可

以用其他方式说明。例如,对一组男大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道

德价值观念较低的学生通常赞成较为开放的服饰观念。在1971

年,所谓“开放观念”就是赞成在大多数场合更多地裸露身体;可

以赤脚去上课,可以裸体太阳浴;男人可以戴珠子、项链、留长

发;女人可以穿便装。

 

对于特殊的服饰“道德”与否的估价只能以特定文化群体的

行为模式是否被认为“正常”作为条件。

① “时装动机的心理分析”,埃斯特尔·扬·巴尔著,《心理学档案》19 34年第

171期.

②《服饰行为与普遍价值和基本需要之间的关系》,安娜·克拉克莫尔著,宾夕

法尼亚州立大学1963年未出版的博士论文。

③比如参阅J.人.休伯的“男女服装和一些与他们态度有关的背景因素的比

较”,俄亥俄州立大学1962年的硕士论文:J.K克兰因莱思的“盂诺教派、时

代、教会参与和服饰的保守态度的关系”,俄亥俄州立大学1967年硕士论

文;K.克里斯琴森和A.克纳勒冈的“正统观念和保守主义——服饰选择中

的道德“,《家政学杂志》19 71年4月。

④  “一组男大学生的选择服饰的态度和特殊的道德价值的关系”,C.马拉著,斯

托特州立大学1971年未出版的硕士论文。

·83·

 

三、服饰与法律

制定法律对服装有所限制,运用某种法律的强制手段进行

惩罚,这被认为是为了维持社会、政治和道德秩序的必要措施。

由于难以明确划分伦理与法律或者习惯与法律的界线,有效强

制的问题总是含混不清的。

 

由于穿着是一种基本

的社会习惯,服装的公开

变化一般受到法律的控

制。在美国和大多数欧洲

国家里,裸体在相当长时

间里一直被视为是一种犯

罪。随着西方文化中的法

律约束逐渐松弛,一些发

展中国家却制定了新的法

律控制服装,而在过去,裸

体曾是它们的社会规范,

这似乎有点反常。比如在

乌干达,官方禁止超短裙、

超短裤和带V字领的超

长裙。乌干达总统说:“这

些服式对我们的文化来说

是不光彩的。非洲妇女必

须穿着体面,让她们得到

应有的尊重。”法律不容

①《东非的超短裙热战》,路透社报导,《旧金山新闻》1972年5月29日。

·84·

 

许有例外,外国妇女和非洲妇女一样,裙摆高于膝盖太多也要课

以罚金。

 

时尚流行,坦桑尼亚的马萨伊公民也被强制换下西式裤子

和宽松的外套,并且以非洲文化的名义命令坦桑尼亚女职员加

长她们的裙子。这项运动旨在打击“有悖于非洲文化和政府的社

会主义政策”的下流裁缝。非洲马拉维共和国也强调官方禁止超

短裙和超短裤,外国游客如违反法令就会被驱逐出境。

 

在意大利,梵蒂冈卫士拒绝任何穿着教会认为不成体统的

服装的人进入“圣城”;而在新加坡和沙特阿拉伯,留长发的男游

客不出机场就会被警察遣返原地。

 

虽然我们从文化伦理的角度讨论了大袒胸泳衣和莫诺基尼

泳衣的现象,但是在历史上,游泳衣的适宜性总是法律活动所关

心的问题。20世纪初期,妇女在海滩上穿着齐膝的灯笼裤就要

遭到拘捕。然而这些法律并未说咱海滩上应该穿什么。1895

·85·

 

芝加哥通过一项法规,要求“所有骑车者必须穿着灯笼裤。不允

许穿不过膝的灯笼裤或者露出袜子,但是可以穿宽松的、长到脚

跟的裤子。”立法者总是企图对妇女裙子的长度立法。本世纪初,

布法罗有两名年轻女子在穿过一段泥泞的道路时因为把长裙

提得太高而遭逮捕。几年以后,妇女们因穿开叉的裙子而遭监

禁。20年代,有好几个州试图通过法律,禁止穿着任何长度不过

膝下四英寸的裙子。

 

上述历史例证可以对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教育界关

于学校服饰规则的广泛争论提供透视。违反学校穿着合适服装

规则的处罚通常是把学生送回家去换衣服,但是对于屡教不改

者则开除学籍。60年代初期,女学生大多因为发式不适合,男学

生则多半因为裤子过于紧身。60年代中期,规则主要针对的是

控制男学生头发的长度和女学生裙子的长度。关于长发的争论

持续到70年代,有好几场诉讼案就是为了学校当局规定学生的

穿着而引起的。在争论达到高潮的时候,旧金山的新闻媒介向读

者作了民意调查,他们的回答如下:

人数的百分比

是 

           1.你认为学校要求男孩子剪短发对吗? 77   23

     2. 你认为学校禁止女孩子穿着过于暴露的或

                       其他不得体的服装对吗? 89   11

3.你认为学校禁止女孩子穿百慕大短裤对吗? 87   13

 4.你认为学校甚至禁止最谨慎的服装对吗?比

如“祖母”服,仅仅因为学校当局认为它具有

讽刺意味。                               70   30

①纽约州西部城市。一译者注

·86·

 

  1. 5.你倾向于选择下面两种意见中的哪一种?

A.这些问题应当在家里处理,学校无权干涉父    21

B.在学校学生该梳何种发式,该穿何种服装,

家长最好让学校当局来榨最后的选择。   72

不置可否?①                               7

尽管事实上公众意见以压倒多数支持学校宣传制定和实施

穿着规则,大多数学校的董事还是逐渐放松规则以顺应时装的

潮流。

 

用法令形式限制穿着(或不穿着)同样也适用于表演者。许

多州现在仍然认为裸体舞是“下流的裸露”,尽管通常的法律只

要求裸露的艺术家戴上有一条G形带的两个乳罩。准确的要求

各州不一,有时各个城市也有差异。旧金山的警察近来加紧监督I

上身裸露的市民,而檀香山却允许侍者裸体。

 

有关服饰规则的另一个方面是法律试图保护社会免受服饰

被假冒的危害。例如,一个人不经当局许可,穿着军人或警察的

制服可能遭监禁,战争年代间谍如果穿着敌人的制服被抓,通常

要判死刑。法律还禁止性别假冒。兰纳提出如下问题:

禁止男性公开穿着女装的法规执行得更为严格,

这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如果允许男扮女装,就会增加

男性同性恋。由于现在有许多妇女习惯穿着男式服装,

那么是否也会增加女性同性恋?这是很有趣的推

测。

  • 50人的民意调查的结果刊登于1971年10月31日的《旧金山新闻》上。
  • 《穿着的重要性》,劳伦斯·兰纳著,纽约哈斯丁斯出版社195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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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异装癖的城市法规是相当普遍的,任何故意的男扮女装

(或女扮男装)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和不适宜的,在有些地方甚

至是违法的。

 

这可能是因为合理区别两性价值的深植于社会的道德情

感,以及对许多青年男子接受披肩的长发式的公开敌意。70

初期,对于留长发的处罚导致了许多学生辍学。有一些研究强

调学生在校的行为和合适的穿着之间的关系。然而有一项研究

发现,那些有品行问题记录的学生的穿着倾向于同辈群体的

规范,但和老师所选择的合适样式差异很大。②这种现象暗示,

服饰实际上不属于个人的品行问题。

  • 异装癖是指穿着异性的服装,它和同性恋并不是同义词。

②《和学校穿着规则与服饰规范有关的品行问题》,塞尔马·利著,内华达大学

1971年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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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称之为限制消费的法令是想通过限制个人的穿着,

以服饰体现他的阶级、地位或身份来维护社会的秩序。中世纪教

会的声音是至高无上的,它指令社会继续区分贵族、绅士和平民

的等级。拉弗创造了“等级原则”一词,用以描述利用服饰象征人

的社会地位的情况。他说,服饰显示了对富有的骄傲:

这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我们统治者的猜疑和厌恶,

不论他是教士还是平民……富有的新兴阶层的人们迟

早会冒险穿上豪华的服装,这就在上等阶级中产生了

   恐慌,尽管这种恐慌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一项限制消费

的法令就匆匆地拟定,又匆匆地通过了……

因此,古罗马人通过最严厉的限制消费法令,控制各阶级、

①  詹姆斯。拉弗引自“拉弗的法律”,《妇女服饰日报》,1964年7月l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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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龄层的服装。查理九世统治时期的法国,只有上等阶层的贵

妇人允许穿着丝绸衣服,携带毛皮手筒。裙子衬架的宽度以及使

用多少装饰都根据穿着者的地位。英格兰的爱德华三世限制王

室成员使用貂皮和珍珠,亨利八世下令任何位于伯爵夫人以下

的妇女不得穿拖裙。伊丽莎白女王试图规定她的臣民的绉领之

尺寸、衣服之颜色和花费,以及男人发须之长度。她的苛刻的服

饰法规引起公众的极大愤怒,为了避免公开的反叛,这些法规最

终都被取消了。

今天,较低的阶层仍然试图赶上富裕阶层,他们也通过利用

人工制品和分期付款购买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对于服饰的正式

限制现在是少多了,尽管编纂成册的法规并没有完全消失。你仍

然能够区别下士和上校,而且在学校颁发学位的仪式上你也能

够区分博士和硕士,硕士和学士,以及学士和其他没有学位的

人。

 

四、小结

服饰习惯是社会民俗的一部分。和其他社会规范或习惯一

样,它们也许是通过所要求的顺从程度和强制惩处的严厉程度

来体现差异的。诸如系领带、衣服钮扣门襟的方向或者帽子的帽

带皆属民俗,它们只是穿着的传统方式,即使有所违反,也不会

被认为对社会构成特殊的威胁。此外,服饰习惯有着较为强烈的

情感内容,所规定的事项需要比较严格地遵守。例如妇女去教堂

要戴帽子,而男人要脱下帽子,这是通过代代相传的传统建立起

来的习惯。相对而言,时尚也是服饰标准体系的—部分,但是它

是持续时间较短的习惯。

 

道德上正确的服饰规范属于社会伦理的范畴;而禁忌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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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那些对社会的两性活动有所限制的服

饰规范通常是要严格限制的。我们也许期望掩盖那些会刺激色

情感觉的人体部位来增进性道德,但是事实上身体的任何部位

只要习惯上用服饰遮掩,也许都会是色情的。当一种穿着状态从

属于社会规范时,暂时的裸露就带有性的刺激,这是因为与穿着

状态形成了尖锐的对照。和习惯一样,伦理也会随着时代而变

化。时装起到了对人体保持兴趣的作用,它把焦点从一处转移到

另一处,一会儿裸露某些部位,一会儿掩盖另一些部位。通过这

种不断的转移,差不多人体每一个部位的裸露在时装历史的某

个时期都曾被认为是下流的或不道德的。

 

用法律手段强制的穿着实践通常被解释为是为了维护社

会、政治和道德的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社会都有法律规

定允许公开裸露身体的程度。在有些地区,未经许可穿着官方制

服或异性服装是违法的。还有其他一些法律,用以限制反映个人

社会地位的服装来维持社会秩序,它们被称之为限制消费法令。

 

我们常常对自己穿着的文化习惯自以为是,把它们看成是

必然的和符合逻辑的,服饰规范很少是理性的,但是几乎总被那

些顺从的人所理性化。在人类学和历史学的视野中,我们所能看

到的当代服饰模式只是在服饰这个主题中的许多排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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